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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126人公告
2019-10-31 08:36:09   地区:湖北   浏览:0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为合格,合格分数为同组面试考生(同一考场、同一考官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未达到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前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录博士研究生,没有博士研究生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对《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面试资格复审资料见附件2。

2、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名考生素质等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本公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5886721。

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列表:

1.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面试资格复审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