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考核、体检的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在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来的岗位,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结束后,岗位若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并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齐齐哈尔市编委办公室审核备案。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可享受国家、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满5年方可调转工作。
四、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工作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克东县委组织部、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克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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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委组织部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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