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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洛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招聘高端人才3人公告
2019-10-28 09:59:33   地区:河南   浏览:0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在洛阳市科技信息网站上公布。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在考察过程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洛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上报市人社局。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分别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科技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中共洛阳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聘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5185750

监督电话:0379—63128408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