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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2019-10-28 10:08:44   地区:山西   浏览:0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空岗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学校招聘岗位空缺情况,报“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进行空岗递补,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凡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太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351-20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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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属师范院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太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属师范院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