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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2024-04-30 11:5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7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89%,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7%,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46%,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百余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4个、优势重点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27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1项;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8项,21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立项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3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6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8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4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附件)

  单位:万元

人才

类别

学校安家补助

市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年薪

科研启动费

直聘政策

其他待遇

A1

协商

学校协助申请宁波市各类人才相应的安家补助与购房补贴

面议

面议

直聘正高

1. 宁波市事业编;

2. 住房过渡政策二选一: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补贴(每月2千元,享受2年)

A2

260

≥70

60

B

180

≥45

30

C1

130

≥30

20

直聘副高

C2

110

≥25

10

D

100

≥25

10

/

E

60

≥17

5

  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见附件2)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财经学院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