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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2019-10-23 09:38:54   地区:江苏   浏览: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的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620823,83620829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025-8323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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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第二批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