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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泉州市泉港区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19-10-23 09:39:38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级计生及综治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泉港区农水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协管员和泉港区应急局安全协管员用工性质为单位自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劳务派遣执行;泉港区石化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心财务辅助人员和泉港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

  (二)凡经聘用者,需与相关单位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三)因体检、公示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其他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招聘工作在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9766。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港区政府网(http://www.qg.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5-8798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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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港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