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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20人公告
2019-10-22 11:07:54   地区:安徽   浏览:0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只享有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本工资3.5万元/年包干(含五险),每年年终参照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及一次性奖励。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7-396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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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