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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和选调37人公告
2019-10-22 11:08:50   地区:浙江   浏览:0

2、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19年10月24日户籍所在地为准)。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3)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

10、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6966698。

附件1: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