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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和选调37人公告
2019-10-22 11:08:50   地区:浙江   浏览:0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2019年11月9日9 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及具体时间:

2019年11月9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4、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选调的意见和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证件(意见)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意见)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选调)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6、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龙湾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选调)手续。

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3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0月1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0月18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