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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省南充营山县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2019-10-21 13:32: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均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流)动。

7.报考营山县基层卫生院临床医生、临床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护理、公共卫生、文秘岗位并取得考察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考生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如面试成绩相同者,则抽签确定选聘顺序)。具体选择聘用单位时间、地点及要求于选择聘用单位前5个工作日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招聘条件咨询电话: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监督电话: 0817—8286337 (中共营山县纪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营山附件1-4汇总

1.营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营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营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营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5.营山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基层卫生院及岗位一览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