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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10-19 09:44:50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报考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6524104(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0513-86115156(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0513-86518650(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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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xlsx

  2.2019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