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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
2019-10-19 09:54:52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0月31日9:00-11:30,13:30-16:00,到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章丘区绣水大街4100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将济南市章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管理D”定向岗位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济南市章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管理C”招聘计划;将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财务管理B”定向岗位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财务管理A”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医学类(B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医学类(B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 9:00-11:00,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nzq.gov.cn)上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2019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年应聘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10月28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还须提供岗位“其它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材料;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起始时间)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足年足月从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算起,累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