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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聊城临清市公益性岗位招聘67人公告
2019-10-19 10:0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4〕30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文件要求,经商临清市财政局同意,2019年临清市招聘公益性岗位67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临清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待遇

计划招聘67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工作内容、招聘条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1。

工资待遇不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3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3、毕业证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5、《2019年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社区意见及镇(街道)人社所处需盖公章);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户籍所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办理时须提供1张二寸免冠照片);

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报考人员,须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方法和内容

1、乡镇(街道)岗位的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实行电脑答题,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现场提供电脑、打印机,答题结束后自行打印答卷,交给监考员。

考试内容为:《就业促进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版)、《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2次部务会修改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版)、《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聊城市创业带动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聊人社字【2019】76号)等就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需自行提供健康证明。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名次分数相同的,重新组织考试。

2、临清市残疾人联合会、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岗位的考察形式和考察内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按照所报考的岗位上岗,不得调换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