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下半年攀枝花市西区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0-18 11:41:07   地区:四川   浏览: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考核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入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服务年限满五年及以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812-3359663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6671338

  点击下载>>>

  2019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9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