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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嘉兴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9-10-17 07:38:16   地区:浙江   浏览:0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气象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气象局政务公开(

  http://www.jiaxing.gov.cn/col/col1554704/index.html)“人事信息”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气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气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气象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在嘉兴市气象局政务公开(

  http://www.jiaxing.gov.cn/col/col1554704/index.html)“人事信息”栏目上,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531887

  监督电话:0573-82531588、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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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嘉兴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气象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