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就读高校、学历学位、业绩阅历、学生干部、中共党员等情况组织初选量化评价,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按从高到低的原则和招聘计划数最高1:2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网络远程面谈对象。远程面谈(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后根据初选量化评价和面谈综合得分高低,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3.校园专场招聘。计划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期间,赴北京、杭州、武汉、西安、长沙等地相关院校开展校园专场招聘(具体院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与网络报名所需资料相同),并同步开展初选量化评价和现场面谈,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原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入围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中,市委党校教师职位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统一在诸暨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前来诸暨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人员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并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凭交通票据)。标准为:诸暨市外浙江省内的500元,浙江省外长三角内的1000元,其他地方的2000元。
6.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政策
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3000元的安家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和一次性10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可申请入驻人才公寓。工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
2.聘用人员工作满1年,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提拔担任中层职务;提任科级市管领导干部的,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调任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信息指定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www.zhuji.gov.cn)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应当回避情形的,不宜报考相关岗位。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诸暨市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咨询电话:0575-87106505(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0575-88795069(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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