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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阳市开阳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6人)
2019-10-15 11:51:56   地区:贵州   浏览: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重新组织面试,并以本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办指定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查结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办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首签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7253470(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1-87221314(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