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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常德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4人公告
2019-10-11 15:59:27   地区:湖南   浏览:0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高新区管委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后自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而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则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拟聘用人选在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劳动合同》。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五、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含五险)8万元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含五险)15万元以上。

六、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由津市高新区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津市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本公告由津市高新区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4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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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高新区公开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计划表.doc

报名表.docx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