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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湖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名)
2019-10-09 21:3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

  2.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区,以2019年10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上述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10月17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1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1月8日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役士兵报考证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电话:2172119)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5号楼1201办公室。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3年10月12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须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