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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嘉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9-10-09 22:10: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和专设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10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和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2019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部分岗位限嘉兴市户口、浙江省户口及户口不限;具体岗位户口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请于10月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xxgk.tx.gov.cn)

其中,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四)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9年10月13日。

(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9年10月13日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六)专设面向辅警招聘岗位的对象范围:桐乡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直接使用的,与公安机关或者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膳食、保洁以及治安志愿者服务除外)、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且连续在我市从事公安辅警工作2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目前仍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七)专设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1、岗位2的对象范围:桐乡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或服务满6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专设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3、岗位4的对象范围:桐乡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任职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