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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23人公告
2019-10-09 22:1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六、相关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94-7097961 举报电话:0794-7096001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19年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汇总表

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3.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