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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盐城市响水县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2019-10-08 21:47: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7日下午2:30-6:00点前凭身份证、缴费凭证到响水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10:40),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响水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面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2019年10月18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响水教育局七楼规财科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报考体育教师岗位者微型课、答辩结束后,进行个人技能展示。微型课10分钟,答辩及技能展示5分钟。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县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需选岗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这部分岗位不再递补。

  需选岗的岗位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选岗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新教师须在正式聘用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选岗签约时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包括试用期),新聘用教师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有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