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天进行面试。
(3)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仅安排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通知或短信通知有关人员。
(三)体检、考察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843028(浙江理工大学纪委办)。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6843651(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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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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