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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9-10-08 09:20: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经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教育局计划公开选聘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56人(见附件1)到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和重点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紧缺专业)。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选聘时间安排

  本次选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原则上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选聘行程详见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式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一致。

  1.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为赴高校选聘日程提供参考,应聘人员可与选聘学校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将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电子件发到选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

  2.现场报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网上预报名情况,赴部分高校组织校园选聘会,受理毕业生报名。毕业生可与拟应聘学校联系,就近参加相应高校校园选聘会或直接到应聘学校现场报名。高校校园选聘会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选聘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持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考核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可参加现场考察,由选聘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专业知识应用、学业成绩等要素,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附件1)。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2.面试安排

  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选聘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选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由选聘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学校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选聘学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