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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职业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案
2013-01-31 16:11:19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保证我校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满足学校工作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精神,2013年我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人,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人员14人。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将我校公开招聘方式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其前身是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底,改建为天津职业大学,是全国接受世界银行贷款的17所院校之一,也是天津市最早举办高职教育的学校。1997年至今,学校连续四届当选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09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确立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面积321,946平方米;资产总值9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5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6%,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76.2%,双师素质教师占86%。图书馆藏书74余万册,电子图书12058.8GB,是天津市高等学校电子图书馆成员单位。

  学校下设7个学院、3个直属系和2个教学部,建有53个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等专业门类,其中眼视光技术专业、包装技术与应用专业、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物流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等5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等3个专业为天津市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为了积极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2012年开始,学校与天津科技大学在化工与工艺、包装工程、物流工程等三个专业开展联合培养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

  建校30多年来,学校坚持“服务为本,应用为根,质量立身,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秉承“育德育能,力实力新”的校训,发扬“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积极投身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正在为建设一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高职强校而努力奋斗!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教师岗、实训教师岗、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教师岗、实训教师岗及专业性强的专业技术岗位

  年龄原则上在30岁以下,一般需硕士或以上学历、学位,博士和部分有高级职称要求或岗位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实验实训教师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以上岗位的硕士、博士人员其本科及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现专业及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统一。先学历专业与现学历专业有较大跨度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所有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个别岗位要求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有所在院校盖章并承认其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