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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定涿州市技师学院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2019-10-02 09:38: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六)考核

  1、考核由涿州市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涿州市技师学院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私设考核标准、不得弄虚作假或配合弄虚作假、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招用工作进程。

  (七)公示

  1、依据各招用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招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涿州市技师学院负责通知招用人员上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招用的取消其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招用人员待遇与管理

  本次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技师学院与被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五险一金”,职称申报、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奖励、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技师学院负责,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保障。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宜,按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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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公开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