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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季南通海安市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10-02 09:3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后的人员,于2019年10月25日(8:30-11:30,14:00-17:00)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以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计算)。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于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6384,0513-88916477(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931651(海安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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