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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2019-10-02 09:40: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或证明;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网络信息化技术岗除综合面试外,另行安排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网络信息化技术岗位两个面试单项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核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7713549(人力资源部张老师)。

  需要进一步了解招聘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的,也可根据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向用人部门直接咨询。

  点击下载>>>

  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