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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9-10-02 09:42: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

  4.资格初审。四川民族学院各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于2019年10月16日之前向我校提供:在国(境)外高校所学课程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由四川民族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的专业认证,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我校代收。

  5.《报考信息表》填写。报考人员填写《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3)后发送至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scun_rsc@126.com),邮件题目格式: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并及时与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6-2855978)。应聘者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五、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10月24日到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B校区综合办公楼8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就读专业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

  3.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5.通过考核资格复审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到计财处缴纳80元面试费,考生凭缴费凭证到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

  (一)考核的组织实施、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考核采取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于2019年10月26日在四川民族学院进行。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1.专业素质测试:

  (1)教师岗位专业素质测试采用试讲和业绩情况汇报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试讲时向主考官提供时间为45分钟的所授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一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专业要求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考核。业绩情况汇报,由考核组对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考核。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素质测试方式和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详见附件2),具体考核办法报人事处、纪委备案。

  2.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