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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19-09-30 10:31: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3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公布相近专业。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10月9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形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福山区南苑街65号210室)。

  应聘人员需登陆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tfushan.gov.cn/),下载《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需现场提交《报名表》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的《2019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2019年尚未正式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