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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项招聘5人公告
2019-09-30 10:44:34   地区:湖北   浏览:0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1、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名考生素质等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本公告由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65692001;65692113

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826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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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