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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引进人才110人公告
2019-09-30 10:47:25   地区:广西   浏览:0

(七)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相应给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

1.编内引进的,在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相应给予安家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

对相应岗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7.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2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引进到乡镇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3.6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引进到乡镇的其它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1.8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其中曲樟乡、沙田镇给予3.6万生活补助(按月平均发放)。3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

2.编外引进的,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对相应招聘岗位的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人员以及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相应给予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1)博士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人员:

①县财政发放生活补助17.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5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2)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人员:

①县财政发放生活补助12.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②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5年内离职的,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3)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的生活补助按编内引进到乡镇的本科生相应的生活补助执行。

(4)通过编外引进的人才在聘期内按我县选聘人才入编的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安家住房补贴等待遇按照编内引进人才标准和规定执行。

3.编内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探亲假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编外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配偶在广西境内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20天的带薪探亲假;配偶在广西境外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带薪探亲假。

三、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70166。

附件:

2019年补充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内部分)

2019年补充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外部分)

2019年补充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019年补充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