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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平顶山卫东区事业单位招聘136人公告
2019-09-27 22:20:15   地区:河南   浏览:0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 2019年10月23日17: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计60元。

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在报名网站公布。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东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大学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等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提交材料:

(1)《卫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3);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相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及聘用入编后。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