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广东省肇庆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9-09-27 22:20:47   地区:广东   浏览:0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6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期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人员要在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确认加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由肇庆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2)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肇庆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肇庆市水利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水利局确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三)聘用人员待遇,按肇庆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二)公开招聘公告、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肇庆市水利局网站同时发布。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