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八)选岗、聘用
1、选岗。报考同一岗位(岗位代码为2019010、2019011、2019014、2019017)类别的考生,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仅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优先原则进行。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或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0556-5799077(县人社局事业股)
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电话:0556-7174438(县监察委)
上述联系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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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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