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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郑州中牟县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2019-09-22 13:17:10   地区:河南   浏览:0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服务单位的综合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诚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书记员岗位应发工资调整为247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法官助理岗位应发工资调整为342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转正后根据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绩效工资。

4.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服务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全程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0882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