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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44人公告
2019-09-18 10:55:36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管理体系,进行培养管理。

九、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751957、68751917;

选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附件:1.《2020年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