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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苏州市属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169人简章
2019-09-18 10:58:04   地区:江苏   浏览:0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人才网、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苏州人才网、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国有企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在苏工作期间,根据单位性质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相应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面试结束后,市选聘办将面向参加定岗特选未被聘用的考生组织专场招聘会,双向选择、优先聘用。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一年内报考本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5210129、65218373;

选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1:2020年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国有企业)

附件2:2020年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事业单位)

附件3: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