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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2019-09-14 21:35:51   地区:广西   浏览:0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2)面试的方式:理论教师岗位采取说课与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及相关要求: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专业技术能力评鉴人选。

如出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名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专业技术能力评鉴人选。

六、专业技术能力评鉴

理论教师岗位需参加专业技术能力评鉴,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评鉴对象。

评鉴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专业技术能力评鉴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园公布,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2.组成考察小组负责进行考察。考察组除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涉毒吸毒等情况进行考察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确定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区区域内公布,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拟招聘人选公示

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园公示,同时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十、招聘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来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整个招聘工作除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指导外,还要自觉接受社会、考生和学院教职员工的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如与考生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它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中,如有下列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招聘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考生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评鉴和面试题目的;

5.违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