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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人)
2019-09-11 22:26:00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监察委人员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规则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4、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其它

  1、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笔试费90元/人(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3、咨询电话:肥东县城市管理局0551-67714363

  肥东县数据资源局0551-67898911

  肥东县通用技术学校0551-67730002

  肥东县人社局0551-67724912

  监督电话:肥东县监察委0551-677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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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合肥市肥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