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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人公告
2019-09-09 22:40:10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办理聘用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菏定发〔2019〕9号)文件精神,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区财政按照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三年;来我区工作满3年,且正常缴纳保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区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由区财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为所引进的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定陶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机关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2223693

监督电话:0530-22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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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组织部

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