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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盐城射阳县公安局招聘43人公告
2019-09-02 09:28:00   地区:江苏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公安局工作。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马科长 (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联 系 人:0515-82486024

联 系 人:朱科长 (县人力资源公司)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一:《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