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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9-09-02 09:31:22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考察时按照1:1比例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递补。考察主要侧重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用

1.根据考生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2.对拟录用人选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rss.qingdao.gov.cn)和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bva.qi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按有关规定报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录用手续,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qingdao.gov.cn) 和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监督电话:0532-81609607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