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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招聘8人简章
2019-09-02 09:32:04   地区:江苏   浏览:0

3.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政审、聘用

1. 面试结束后,报考岗位A(法官助理)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5%,技能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2. 面试结束后,报考岗位B、C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2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

 

3. 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工作,试用期2个月。

5. 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七、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758112;联系人:蔡燕、杨扬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