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3)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加分
(一)报名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2:1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9:00至9月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puan201908/index.php?zsdwid=3627),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普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并上传电子照片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加分、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19年9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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