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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人)
2019-08-27 07:57:42   地区:山西   浏览:0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此环节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第三阶段: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运城市盐湖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如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

  区教科局:0359-2087617

  盐湖区医疗集团:0359-2267234

  区融媒体中心:0359-8505560

  区文化和旅游局:0359-8820124

  区统计局:0359-2278198

  区住建局:0359-2360612

  区蔬菜发展中心:0359-2020599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59-8688359

  区人社局事业股:0359-202305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广大应考人员理性分析,错峰报名,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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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运城市盐湖区招聘岗位列表.xlsx

  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