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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绥化学院补充招聘公告
2019-08-27 07:58:2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1)依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新入职教师每月应发工资4000元,以后随职称晋升工资等级并逐年晋级薪级。

  (2)课时费。依据绥化学院津贴分配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发放,新入职研究生每节课时费标准为60元,绥化学院教师人均课时费每月3000元左右(视每人每月课时量而定),评职称后依据职称核定课时费标准。

  (3)其他福利待遇。每人每年发放取暖补贴1836元(新入职标准)、年终奖(单月全额应发工资)。

  新入职教师年收入应发能达到7万元,实发能达到6万元左右。

  3.保险。学校依照当地社保部门政策,为合同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单位一比一配比。

  4.博士引进待遇

  (1)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发放安家费20—40万元左右(分八年发放,在绥化市北林区购房可一次性支付);

  (2)学校根据专业类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的支持,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享受校内每月1000元博士学位津贴;

  (4)课时费享受讲师待遇,达到副教授评审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

  (5)配偶如需要安置,配偶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安排到教学、教辅岗位工作;其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可安排到教辅岗位工作,配偶合同期限与本人一致。

  5.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除享受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和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外,可依据《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面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密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455-8301051(绥化学院人事处)

  报名电子信箱:shxyrsc@126.com

  网址:http://www.shxy.edu.cn/

  地址: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

  邮编152061

  监督电话:0455-8301029(绥化学院纪检监察处)

  本方案由绥化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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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补充招聘用人计划汇总表

  绥化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