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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4人公告
2019-08-25 19:43:32   地区:广东   浏览:0

4.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聘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相关纪律规定,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发布。咨询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00拨打咨询电话∶020-81600601、81600602。

监督电话:020-38180380。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