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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永春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招聘研究生学历2人公告
2019-08-25 19:44:06   地区:福建   浏览:0

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的专业测试题进行表述,思考和回答问题(两道题目)时间总共10分钟(阅卷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考生进入考场后,使用普通话答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有关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天。

五、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县市管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最终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报考人员中的所有落选考生中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内仍未将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交至永春县市管局(部分原件验证后退回),或未将个人档案通过机要通道寄至永春县人才服务中心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和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福建永春政府网进行发布。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77900。